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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

最新消息

宣導中秋節將至,請同仁遵守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。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中秋節將至,宣導同仁如遇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、飲宴應酬、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時,應依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報備登錄,以保障自身權益及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。
二、本規範第2點所稱公務員,指本府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,為最廣義之公務員。不論經選舉、派用、任用、聘用、僱用、非編制內人員(如公立學校教師、醫事人員及技工、工友等),皆屬本規範適用對象。
三、公務員不得要求、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,或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邀請之飲宴應酬;縱符合本規範所訂例外之情形,仍應審酌餽贈目的、物品價值、場所性質、出席對象及外界觀感等,審慎考量是否予以退還財物或婉拒與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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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03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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