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註冊組|
選拔名額及評選辦法
一、第一類:依學校成績考查辦法,產生畢業班畢業五育成績第一名者,本校本 學年度(111)普通班 3 班。
二、第二類:在學期間(1~6 年級)在體育、藝能、科學或創作競賽、助人義行、 社會服務或學校服務,有具體事蹟(有得獎事實)表現傑出者,本校得選拔 1 名。
三、第一類五育成績獎和第二類才藝傑出市長獎得獎者不得重覆。
四、 評選辦法細,見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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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3-01-17
{{ $t('FEZ004') }}2023-03-2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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